Thursday, May 10, 2007

李名顺罪名成立 监禁1个月

10 May 2007
记者蔡淑贤

新传媒艺人李名顺因酒醉驾驶造成车祸,而又没有协助伤者等四项罪名,被判处监禁四个星期。

李名顺早上10点50分在律师和经理人的陪同下,抵达初级法庭。案情指去年10月8日,李名顺因醉酒驾车,在实龙岗路转向吉珍那路的路段,同一辆摩托车相 撞。意外发生后,李名顺在不远处停下车子,打开车门,望了骑士和乘客一眼,便把车子开走。过后,警方在附近的咖啡店找到他。

意外造成摩托车骑士受伤,而乘客则失去一根脚趾。

李名顺一共面对5项控状,他承认其中4项罪状。他的代表律师在求情时表示,李名顺是无意醉酒开车的。他当晚和朋友到新达成的酒吧喝酒,再到乌节路出席朋友的生日会,都是乘坐德士。过后他回到朋友家休息,在认为体内的酒精含量并没有超出标准后,才决定开车去买夜宵。

律师表示,和摩托车相撞后,李名顺受到惊吓,精神恍惚,所以才没有下车协助伤者。法官说,撞了就跑是不负责任以及懦弱的行为,如果他当时精神恍惚,就不会把车子开走。

李名顺被判监禁四个星期,罚款4500元,以及吊销驾照3年。他的代表律师表示,将会提出上诉。

李名顺目前以两万元保释在外。他之前面对两名伤者的民事诉讼,案件已经在庭外和解,李名顺给予两名伤者合共7万多元的赔偿。

Taken from http://www.xin.sg/article.php?article=5347&category=81

This piece of news make me very sad... ... cos he is one of my favourite male artist in the mediacorp... hope he can be fine soon... ... Cheer Up, Christopher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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