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1, 2007

艺人李名顺再度穿着囚衣出庭

21 June 2007
蔡淑贤

新传媒新闻报道,艺人李名顺下午再度穿着囚衣出庭,出席另一项控状的审前会议。由于辩方认为这项控状可能存在法律问题,所以得寻求上诉庭解释。

李名顺在下午四点左右,从女皇镇扣留监狱送到初级法庭。他的经理人和好友也在下午四点左右抵达初级法庭。

代表李名顺的骆维明高级律师今天并没有出现,而由江佑贤律师代表。

控状指李名顺在车祸后没有停下车子,触犯公路交通法令。不过辩方认为这项控状,和另一项,指李名顺擅自移开车子的控状有所重复,而法庭已经针对擅自移开车子的控状下判,因此辩方在较早时要求上诉庭解释。

上诉庭过后证实,控方能同时提出这两项控状后,不过辩方律师昨天还是向控方提出撤销控状的陈情书。

主控官今天在庭上表示,同意撤销控状,并针对这项控状给予李名顺严厉的警告。审前会议只进行了10分钟,李名顺出庭时,面带微笑,知道控状被撤销后,也向法官微笑点头。估计李名顺将在这个星期出狱。

Taken from: http://www.xin.sg/article.php?article=6623&category=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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